阿克苏市周霞干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玉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901MA7ACPK69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商贸物流产业园造林路新疆农产品交易中心C1-24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克苏市市监食罚〔2023〕307号
2023年10月12日,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2023X-J-SP28725),检验报告显示阿克苏市周霞干果店于2023年9月7日经营销售的杏干被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执法人员检查进门从左往右数第五架货柜时发现,涉案杏干已全部售卖,无库存。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6月27日从市场里一位推销人员处购进了1箱杏干,7公斤/箱,购进价280元/箱(40元/公斤),销售价55元/公斤,截止到2023年10月12日涉案杏干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购入杏干,无法联系到卖家,可提供收款票据,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产品检验报告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没有具体的记账凭证,以当事人口述为准,利润为15元/公斤,共计105元。
1、没收违法所得105元(壹佰零伍元);
2、罚款10000元整(壹万元整)。
10000.00元
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