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好尚好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宇凯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21MAEG77JL72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土桥镇土桥社区北街12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市监罚〔2025〕51号
2025年7月24日,甘肃省盐务安全监测中心执法人员对临夏县好尚好百货超市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中盐”甘肃盐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陇花”牌精制食用盐47大袋(每大袋净含量20千克,内装50小袋,每小袋400克)940千克;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盐”牌精制食用盐42大袋(净含量20千克,内装50小袋,每小袋400克)840千克;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盐”牌精制食用盐135大袋(净含量20千克,内装40小袋,每小袋500克)2700千克。总计224大袋4480千克。因该超市现场提供的进货票据印章涉嫌为假章,省盐务中心执法人员建议我局对该食盐进行封存,我局执法人员拍摄了照片,并制作了现场笔录。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封存了上述食盐,省盐务中心工作人员向临夏县公安局土桥派出所报案,要求查处,经临夏县公安局查证,印章确属伪造,因达不到刑事立案条件,临夏县公安局向临洮县公安局移交处理(由于案情复杂、移交公安机关,我局于2025年8月23日向当事人下发送达了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决定书-临县市监延封〔2025〕01号),2025年8月28日,临夏县公安局周警官向我局执法人员进行电话告知)。我局于2025年8月28日予以立案调查处理。由于延长扣押的期限已到期,且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提供了临洮县好尚好百货超市购进食用盐的电子一票通、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质证明、中盐甘肃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资质证书、食用盐质检合格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2025年9月23日,经报请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我局对封存的食用盐解除了行政强制措施,下发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临县市监解封〔2025〕26号。2025年9月30日对该超市负责人吴国强进行询问调查(因当事法定代表人罗宇凯外出,该案件委托临夏县好尚好百货超市负责人吴国强负责),制作了《询问笔录》,超市负责人吴国强按照《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临县市监限提〔2025〕38号的要求提供了相关部分证据材料,没有提供送盐点中盐甘肃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配送中心的食盐定点批发证书,认可了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购进食盐的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0日该案件调查终结。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据当事人……
对临夏县好尚好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进行了:
1.罚款:金额12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1200.00元
临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