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比格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新锋 | 注册资本:1361.5533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5MA1MAQ9Q4L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晋源路199号6号楼501-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虎市监处罚〔2026〕00011号
经查,比格威医疗科技官网(网址:https://cn.bigvisiontech.com/,以下简称“官网”)的所有权人和信息发布主体为苏州比格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公司产品”栏内陈列了“BVF8000系列”全自动超广角眼底相机、“BV1000系列”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等产品的详情介绍。详情介绍内容如下:“比格威全自动超广角眼底相机BVF8000是一款集超广角共聚焦成像与AI智能分析于一体的创新型设备。设备采用四通道多波长激光同步扫描技术,搭载全自动操作系统,支持9种成像模式,实现单张170度、4K高清成像,可精准捕捉视网膜从黄斑到周边部的细微病变,结合自主研发的AI辅助分析系统,大力推动眼科诊疗向AI智能化发展。BV1000系列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一体全自动人工智能OCT,结合多幅配准影像增强技术和行业领先的分析技术,为临床诊疗提供全自动影像拍摄、精准影像分析、智能眼健康档案管理、云端数据实时共享的全栈式解决方案。”此外,该介绍栏还配有由该公司产品拍摄的眼底影像,配文“多重视角,多维观察,灵活切换视场角,满足多样化诊疗需求”等字样。经查实,上述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经执法人员线上核查并与当事人现场确认,截至2025年11月6日,当事人尚未取得上述医疗器械的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涉案广告由第三方网络公司制作,费用为450元。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相关情况,当事人对该事实无异议。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及时整改,删除了涉案广告,并采取了相应合规措施。
综上所述,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十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规定进行处理。决定给予处罚:罚款500元。
500.00元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