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南岳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绪姣 | 注册资本:28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081MA49M8RL88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石首市笔架山街道建设路15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石首市监处罚〔2026〕25号
当事人为具有零售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2025年2月18日,当事人通过“药师帮”平台从重庆乐源医药有限公司采购了10盒批号为8171907的立普妥阿托伐汀钙片(购进单价为42元/盒),总购进金额为420元。当事人采购上述药品后即放在店内销售,并于2025年3月9日和2025年3月30日分两次将涉案药品销售完,每次销售了5盒,销售单价为46元/盒,销售总金额为460元。
2025年12月2日,本局收到《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重庆市药监局<关于通报瑞舒伐他汀钙片等药品相关情况的函>的通知》和编号为鄂药稽〔2025〕29号的《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转办函》,通知反馈批号为8171907的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不符合要求,其附件湖北销售明细中显示有销售给当事人。编号为鄂药稽〔2025〕29号的《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转办函》中有附件《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阿托伐他汀钙片”等涉案产品认定意见的函》(渝药监函〔2025〕263号),其中认定意见:批号为8171907的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检验结论为“本品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14212020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经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
2025年12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未见涉案药品在售,当事人提供了涉案药品供货方资质、药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相应票据及购销明细。除购入上述10盒药品以外,当事人没有再购进过上述药品。因此本案货值金额460元,违法所得46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当事人销售涉案假药的违法所得460元。
0.00元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