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芗城区松达体育用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巧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602MA305QET7Y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6-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市监处罚〔2023〕94号
①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编号为(2023)MJDZ-2046的《检验报告》中所指被监督抽查的车载多用魔能枕(型号:SK-2008K,批次:2022-11,标称生产单位:平阳县美康电子健身器材厂)系当事人所销售的商品。②上述编号为(2023)MJDZ-2046的《检验报告》系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受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委托于2023年2月23日对当事人在售的车载多用魔能枕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结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符合GB 4706.1-2005、GB 4706.10-2008标准要求;“连续骚扰电压”、“骚扰功率”项目不符合GB -4343.1-2018标准要求,依据FJCCXZ039-2023《福建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按摩器具》,判定为不合格。芗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当事人对该检验报告无异议。③上述被监督抽检的车载多用魔能枕系当事人于2022年12月向一名自称是平阳县美康电子健身器材厂的推销员的中年男子购进的,同批次产品共购进11台,购进价格100元/台,购货款共1100元,销售标价138元/台,涉案货值1518元。④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19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被抽检的同批次车载多用魔能枕。该批购进车载多用魔能枕监督抽检前未售出,2023年2月23日监督抽检时抽检验样2台(抽样人员按上述销售标价购买),剩下9台(其中包括1台备用样)陆续售出,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1518元。
罚款(2429元)|没收违法所得(1518元)
2429.00元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