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颍上县张晓琪蔬果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齐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1226MA8NPFWG49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慎城镇农贸市场二期24栋121-12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颍市监处罚〔2025〕696号
上述不合格大葱当事人于2025年10月9日,从阜阳市瑶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个活动摊位的农户手里购进,未查看留存供货方的经营资质及购货发票。购进数量8捆,每捆购进价33元,共计264元,当事人以每捆35元的价格对外销售,2025年10月10日,当事人销售给颍上县刘集乡万达购物广场,数量两捆,共计70元。该购物广场查看并留存了当事人的经营许可复印件及销货清单。2025年10月10日,局执法人员根据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颍上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颍市监办〔2025〕15号”文件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依法对颍上县刘集乡万达购物广场销售的大葱进行抽样,该公司出具“ZQJY-2025-W1010593”号检验报告,检验项目:噻虫嗪,计量单位: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0.40,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23200.39-2016。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截止案发,上述不合格大葱除抽检所用3.6kg(按价购买),剩余均已售完。本案可认定上述大葱货值金额280元,法所得16元。
1;罚款叁仟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陆元。
3000.00元
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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