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宏润达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勇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11MAC26NLG0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筑街道甲秀南路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9#地块S1#楼商业1层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花市监处罚[2024]227号
当事人于2024年8月27日被抽检的牛蛙是2024年8月26日自贵阳市南明区朝莉水产品经营部购进,购进10斤,13.2元/斤,总共132元,即购进5kg,进货价为26.4元/kg,总进价为132元。这批不合格的牛蛙在2024年8月26日至9月4日期间一共销售了4.81kg,销售价格为33.6元/kg,销售金额是161.60元,其中包含在2024年8月26日被抽检的时候,抽检单位购买作为抽检样品的1.652kg。剩余的0.19kg是2只牛蛙,当事人口述至2024年9月4日已经死亡并丢弃。因无法提供印证资料,该0.19kg牛蛙做视同销售处理,销售价格按33.6元/kg计算,销售金额是6.38元。故总售价为167.98元。按单价33.6元/kg计算,5kg牛蛙的销售金额是168元,差额0.02元是销售时抹掉零头导致。故认定该案货值金额167.98元,违法所得35.98元。当事人在购进该批次牛蛙时,向供货商索取包括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单据及该商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已履行查验义务。在被告知售卖的牛蛙抽检不合格后,因已售卖或丢弃处理,故积极采取召回、整改等措施,主动改正违法行为。
对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本案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照片1张、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FHN20240839592)复印件1份(4页),证明当事人被抽检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事实;
3.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的事实;
4.当事人提供的进货单据照片1张、销售单据1页,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及销售牛蛙的数量、销售情况、价格等事实;
5.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该牛蛙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履行查验义务的事实;
6.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1份、《花溪区宏润达生鲜超市关于牛蛙产品主动召回的正式公告》1份及张贴照片1张,证明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事实。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3
2
筑花市监处罚[2023]119号
花溪区宏润达生鲜超市经营的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惠水红米是从贵州凯瑞鹏达贸易有限公司购买的,2023年12月8日购进了10袋(5kg/袋),购进单价为55元/袋,总购进金额550元,截至案发该店共销售了该批次惠水红米6袋,销售单价为69元/袋,销售额414元,其余四袋惠水红米因临期退回贵州凯瑞鹏达贸易有限公司。该批次惠水红米已经全部销售、退回完毕。其货值为69元×6=414元,违法所得为414-330=84元。当事人当场出具了购货、销售和退货单。未能出具购进公司的资质、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后在询问笔录时补齐了上述资料。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贵阳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出具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检验报告编号为№: DBJ23520100702805664)、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复印件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复印件一份、抽检照片7张,证明当事人经营的惠水红米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惠水红米事实;
2.对花溪区宏润达生鲜超市经营场所实施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3页、照片2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复印件一份,证明我局对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惠水红米进行现场调查并送达抽检检验报告的事实;
3.对林勇平的询问笔录一份5页,证明了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惠水红米的事实;
4.由林勇平提供的花溪区宏润达生鲜超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林勇平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5.由林勇平提供的贵州凯瑞鹏达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惠水红米进货的台账复印件一份、该批次惠水红米进货、销售清单复印件各一份、该批次惠水红米退回贵州凯瑞鹏达贸易有限公司清单复印件一份,进货单号后七位9920445号为该批次红米的国际条码,和销售单、退货单上的条码一致。该批次惠水红米产品出厂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惠水红米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贵州省惠水雅惠米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召回公告一份、整改报告一份、情况说明一份,证明了当事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退货去向可溯源,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惠水红米进行召回和整改等事实。
以上证据材料和笔录均由当事人签名、盖章认可。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00.00元
贵阳市花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