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海勇 | 注册资本:3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785211042M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3
(2025)桂0102民初1871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黄**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林*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08-02
(2024)桂0102民初12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武鸣区灵德木业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4-06-13
(2024)桂0102民初129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谢**,广西南宁市紫城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4
2023-09-28
(2023)桂1022民初473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黄**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5
2023-08-14
(2023)桂1022民初4399号
劳务合同纠纷
江西神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田东县人民法院
6
2023-03-27
(2023)桂0102民初11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2-08-18
(2022)桂01民终2913号
委托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陈**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2-05-16
(2021)桂民终17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9
2022-04-13
(2022)桂0102民初1367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广西水工机械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2-02-16
(2021)桂民终17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卢**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9-27
(2024)桂0102民初12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广西新典范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4-06-17
(2024)桂0102民初12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广西新典范劳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4-06-07
(2024)桂0102民初16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广西蒲西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4
2024-04-24
(2024)桂0102民初129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谢**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5
2022-07-12
(2021)桂民终17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孔**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6
2022-03-08
(2021)桂0102民初7725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黄**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1-12-22
(2021)桂民终17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孔**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8
2021-10-14
(2021)桂0105民初10242号
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9
2021-09-28
(2021)桂0102民初7725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黄**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1-09-05
(2020)桂01民初320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卢**
孔**
裁判文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08
2022-05-17
(2021)桂01民终7415号
劳动合同纠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郭**等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71513.1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01
2022-01-12
(2021)桂1102民初278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雷**、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7336.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29
2020-12-25
(2020)陕0113民初24597号
委托合同纠纷
扬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22
2021-07-07
(2020)桂01民初320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卢**与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7567.33元
民事案件
5
2021-12-15
2021-01-21
(2020)桂01民终15002号
劳动合同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与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6004.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11-12
2021-10-09
(2021)桂0102民初7726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覃**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06-30
2021-04-23
(2021)陕0113民初6436号
委托合同纠纷
张拴利与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扬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1-07
2019-12-26
(2019)桂1202民初3131号
合同纠纷
韦**与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251.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12-18
2020-07-14
(2020)桂01民终4668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农**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04
2020-09-09
(2020)桂1202执815号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韦**、南宁市明胜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市监处罚〔2025〕337号
经查,当事人的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账户于2024年9月25日发生变动,不足300万元后未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且在市商务局向当事人送达《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业务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一个月内仍未予以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备用金使用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自使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备用金补足到原有数额”的规定。
依据《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财政部令2014年第2号)第二十一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未依据《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的,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其在备用金应缴存或补足之日起一个月内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销其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的规定,拟销当事人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吊销当事人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0.00元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