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知凡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建卫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1002MAE8NFHQ7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文体路社区荆州吾悦广场三楼3002.3003商铺(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沙市市监处罚〔2026〕12号
经查,2025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箱包专柜上摆放2 款带有“TouTou”商标的手提包。根据举报人湖北透透皮具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认定当事人所销售带有“TouTou”商标的手提包不是权利人公司生产或许可生产的商品,属于侵犯权利人“TOUTOU”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经查,2025年7月9日,当事人的经营者在广州狮岭镇白马市场自行选购,共购买了3个带有“TouTou”商标的手提包,分别是品名:咖色-可爱风笑脸挂件单肩包,包包货号为:2900010663388;进货单价为56.25元,销售单价为109元;品名:咖色格纹手提包,包包货号为2900010390871;进货单价为50元,销售单价为98元;上述2款手提包被当事人摆放在箱包专柜上。品名:线条花生时装包,包包货号为2900010374031;进货单价为60元,于2025年11月17日被当事人售出,销售单价为118元,销售金额为118元。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经调查询问当事人的经营者,未能提供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及相关资质,不能证明涉案商品为自己合法取得。综上所述,当事人涉案商品的货值金额为325元,即违法所得为58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本局案审会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涉案手提包2个;
2、没收违法所得58元;
3、罚款3000元;
以上两项合计3058元,上缴国库。
3000.00元
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