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六联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保军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24MADPGW1A6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合峪镇柳坪村下河西组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栾市监处罚﹝2026﹞28号
经查,当事人2024年4月6日办理营业执照后就一直在扩建经营场所未开始营业,从2025年11月1日开始营业,其对外公示燃气价格为110元充装12.5公斤燃气,单价为每公斤8.8元。当事人未严格对气瓶进行抽残处理,在售卖时未按照实际罐体充装量进行收费,均按照110元收费,导致每瓶燃气的实际充装重量减少,单价高于每公斤8.8元。2026年2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当事人电脑销售系统查询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2月3日期间的充装明细,记录显示开业至今共充装64895瓶液化气,应灌装735632.4公斤,实际灌装730287.3公斤,灌装差额5345.1公斤。经询问该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其表示灌装差额5345.1公斤即未抽残的气体总重量。当事人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对消费者造成5345.1公斤×8.8元/公斤=47036.88元的损失。2026年3月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栾市监责退〔2026〕1号)限期30日向消费者退还多收的47036.88元价款,2026年4月4日退款通知书到期后,当事人仅退款79元,剩余46957.88元无法完成退款,违法所得总计46957.88元。
1.没收违法所得46957.88元 2.罚款70436.82元 以上罚没总计117394.7元。
70436.82元
栾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