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津区荣升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兴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32MABN0JY73K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北路173号附2号、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新市监处〔2024〕51013224000075号
经查证,2022年5月17日,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在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北路173号附2号、3号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并办理了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当事人购进莉君雪芽茉莉花茶时,未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2023年10月25日,当事人将1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日、保质期为18个月的“莉君雪芽茉莉花茶”销售给投诉举报人。截止2023年10月25日,涉案“莉君雪芽茉莉花茶”超过保质期25天。2023年1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莉君雪芽茉莉花茶”在售。 根据当事人收银系统销售记录显示:莉君雪芽茉莉花茶零售价为36元,仅销售1袋,销售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本案货值金额为36元,违法所得为36元。
罚款0.2500万元,警告
2500.00元
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2
2
成新市监处〔2023〕51013223000267号
经查证,2022年5月17日,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在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北路173号附2号、3号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所经营的超市面积为72.08平方米,从业人员仅有2人,符合《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 当事人购进罗锅铲泡椒笋片时未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材料。 2023年4月20日,当事人将1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4月10日、保质期为12个月的“罗锅铲泡椒笋片”销售给投诉举报人后,投诉举报人于2023年4月21日向我局投诉举报,并提供了购物视频、商品照片及支付宝支付截图。截止2023年4月21日,涉案“罗锅铲泡椒笋片”超过保质期11天。2023年5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罗锅铲泡椒笋片”在售。 当事人未对涉案罗锅铲泡椒笋片作销售记录,除上述1袋超过保质期的“罗锅铲泡椒笋片”之外,无法确认是否有其他超过保质期的罗锅铲泡椒笋片售出,故现有证据证明本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为1袋,售出1袋。本案货值金额为5元,违法所得为5元。
罚款0.0500万元,警告
500.00元
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