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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鑫淼森旺烟酒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5YA020K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中昌南路西七园段5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5〕147号
经调查,该店的青岛啤酒经典8度500ml×6瓶装的整箱是有奖销售的方式售卖的,该店有将上述青岛啤酒拆箱将箱内的红包二维码扫出红包以后进行封箱售卖的情况,该店的上述青岛啤酒是从今年1月底开始售卖的,扫青岛啤酒整箱内的红包二维码一共扫出的红包共计22.76元,扫出的红包积分和啤酒瓶盖积分历史累计获得1080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啤酒,最少1200积分兑换整箱白啤500ml×12听装,截止目前还没能兑换过商品。该店将上述青岛啤酒拆箱以后将箱内的红包二维码扫出红包或者积分以后再进行封箱销售的情况不是告知了所有的消费者,自述有时候店里比较忙的情况下就会忘记告知。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以虚假的“有奖销售”方式销售商品的构成要件。本案中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青岛啤酒是2025年1月底购进的,有进货票据,进价是22元/箱(每箱6瓶),共购进35箱,不拆箱不扫箱内的红包二维码销售价格整箱卖27元,一共销售了21箱。该店拆箱将整箱内的红包二维码扫出红包以后再进行封箱共售出了15箱,其余售出的6箱是未拆箱的整箱售出或者单瓶售出的,销售金额一共是537元。
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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