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潮邦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28MAC497HT61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230号#12#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阳市监处罚〔2024〕4号
经查证,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日与沈红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用位于龙舟坪镇龙舟大道230号12号商铺,于12月2日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从事“枸杞阿胶人参饮”、“白芸豆米粕酵素饮非活菌(杀菌型)”、“牡蛎肽燕窝酵素饮”、 “牡蛎肽鹿鞭酵素饮”、 “茯苓芹菜籽酵素饮” 、“透明质酸钠SOD胶原三肽饮”、 “金蝉花虫草酵素饮”等食品销售经营活动。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当事人采取以线上销售为主,线下实体店体验方式销售商品。
当事人于2023年7月22日,以开业体验名义,组织会员向群、刘静容、田科英、田媛林等30余人在其经营店内对会员进行宣讲,由王军对其店内销售的食品宣讲具备多种保健功效,宣讲其销售的食品均为保健品。我局提取的当事人销售的上述8种商品《成品检验报告单》,显示其检测依据为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以食品属性送检。当事人销售的上述8种商品未进行保健品注册,也未以保健品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当事人销售的商品外包装均标注产品类型:植物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 GB7101。其销售的“枸杞阿胶人参饮”、“白芸豆米粕酵素饮非活菌(杀菌型)”、“牡蛎肽燕窝酵素饮”、 “牡蛎肽鹿鞭酵素饮”、 “茯苓芹菜籽酵素饮” 、“透明质酸钠SOD胶原三肽饮”、 “金蝉花虫草酵素饮”产品均是委托山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山东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办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许可食品类别: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罐头,糖果制品。
当事人通过经营场所橱窗宣传其经营的“枸杞阿胶人参饮”产品功效:补血养血,补中益气,滋阴润燥,护肝明目,气色红润,机体抗衰;适用人群(女性):贫血气虚者,产后恢复者,卵巢衰退者,更年期症者;代言人:皮划艇世界冠军:李淑媚。该商品标签标明产品类型:植物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GB7101。
宣传其经营的“白芸豆米粕酵素饮非活菌(杀菌型)产品功效:阻糖阻脂,恢复菌群,促进消化,促进排便,减肥瘦身,机体抗衰;适用人群(男女):消化不良者,代谢不强者,排便不畅者,体态臃肿者;代言人:皮划艇世界冠军:李淑媚。该商品标签标明产品类型: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GB7101。
宣传其经营的“牡蛎肽燕窝酵素饮”产品功效:滋阴补肾,强欲激欲,暖宫养巢,丰胸健胸,延缓更年,机体抗衰;适用人群(女性):性欲冷淡者,私处干涩者,下垂干瘪者,月经不调者,更年期症者;代言人:皮划艇世界冠军:李淑媚。该商品标签标明产品类型:植物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GB7101。
宣传其经营的“牡蛎肽鹿鞭酵素饮”产品功效:强肾固本,强欲激欲,强硬持久,强肌健魄,生精增津,机体抗衰;适用人群(男性):性欲不振者,精神萎靡者,精亏肾虚者,前列腺症者;代言人:龙舟世界冠军:曾德林。该商品标签标明产品类型:植物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GB7101。
宣传其经营的“茯苓芹菜籽酵素饮”产品功效:降醇降压,软化血管,强健心肌,预防血栓,清血解毒,机体抗衰;适用人群:血压血糖者,应酬频繁者,偏食油腻者,胆固醇高者;代言人:龙舟世界冠军:曾德林。该商品标签标明产品类型:植物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GB7101。
宣传其经营的“透明质酸钠SOD胶原三肽饮”产品功效:锁水储水,泽肤弹肌,提亮肤色,紧致毛孔,抑制氧化,机体抗衰;适用人群(女性):肌肤干涩者,肌肤老化者,毛孔粗大者,肌肤松弛者;代言人:皮划艇世界冠军:李淑媚。该商品标签标明产品类型:植物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GB7101。
宣传其经营的“金蝉花虫草酵素饮”产品功效:提高免疫,增强体质,补气益血,袪淤散结,抑菌抗癌,机体抗衰;适用人群:男女皆适,免疫力低者,年长渐衰者,肿瘤治疗者;代言人:龙舟世界冠军:曾德林。该商品标签标明产品类型:植物饮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37081100411,执行标准:GB7101。
截止调查终结之日,当事人通过线下体验,线上销售产品采取下载CBB会员app,派发易趣豆、易趣卷等方式促销产品,现实现销售额的会员15人,由于其采取点对点销售,未能提取所有会员登录密码,因此当事人所有会员详细销售情况无法计算。
经随机抽查相关会员app,其中会员魏某帐号显示收益145047.22,趣豆:15473.61,易趣卷:292.30;会员张某帐号显示收益:37606.26,趣豆:6463.13,易趣卷:93.97。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
200000.00元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