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禹山镇吕小平白肉销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小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623MA4R4P9736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华容县禹山镇飞跃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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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华市监处罚〔2025〕47号
经查,华容县禹山镇吕小平白肉销售店,于2020年2月28日成立开业,主要从事白肉销售。2025年1月20日,本局联合华容县公安局进行《华容县市场监管“年关守护(2025)”行动实施方案》时,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有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及其肉制品共计97.65KG。上述猪肉及其肉制品为当事人从李家湖生猪交易市场采购的牲猪,然后自行在家屠宰后,再进行销售,未经过农村农业部门官方兽医进行检疫、未经过获得肉品品质检验资格的检验员进行检验,也未送检至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等程序。2025年2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经查实,当事人于2025年1月20日在李家湖生猪交易市场陈某处采购了4头牲猪,共计627KG,采购价为18.4元/KG,采购金额应付款11536.8元,实际付款11650元,当日宰杀了3头牲猪,因当事人当时采购的为牲猪,私自在家屠宰后没有建立肉及肉制品种类、重量及价格的相关台账,且牲猪屠宰后的副产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猪肉、排骨、猪脚、猪头、板油,小肠、大肠,猪肚等猪副产品,各种产品价格不统一,数量无法确认不精准,无法确认肉及其制品的重量及销售金额,导致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故认定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以牲猪采购价格计算,共计11650元。2025年3月10日,经本局执法人员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未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故认定当事人此次违法行为为初次违法。
当事人经营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一章第一节第六条【裁量基准】1的规定,本局决定处罚如下:
一、没收猪肉及其制品97.65KG;
二、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