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欣向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秀琴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02MA39A33L41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滨江西路66号7-10幢9#-1116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玉市监处罚〔2026〕166号
经查,当事人以江西欣向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自2021年以来,在玉山县三禾园住宅小区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并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包括:物业服务费、停车管理服务费、装修管理类收费、其他类收费,收费标准为物业服务费:住宅1.2元/平米/月、商铺1.2元/平米/月,车位停车管理费360元/年/车位,备注:产权车位,建筑垃圾清运费:4.5元/平米、特约服务:按实收费,备注:市场调解价范围。现已查明,当事人在玉山三禾园小区2021年12月至2026年3月,营业总收入为3,899,523元、总支出为3878218.28??元、总利润为21104.72?元。当事人在收到本局《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第一时间联系企业法人筹备相关材料,但因当事人法人长期在外地出差,无法即使返回上饶办理签字、面签等注册必备流程,致使当事人4月17日才准备好相关材料,4月22日才通过并拿到新的玉山县分公司营业执照,导致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申请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提交,当事人法人授权委托人于2026年4月12日来我局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和咨询,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1104.72元,上缴国库。
0.00元
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