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陆振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1323451666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嘉兴市文昌路、新盛东路口新文化广场2幢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卫公罚﹝2025﹞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卫公罚〔2025〕23号 案件名称:嘉兴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被处罚人名称:嘉兴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陆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7月16日,嘉兴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给顾客使用的非一次性浴巾细菌总数不符合GB37488-2019《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未按照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浴巾)1种进行消毒、保洁,涉及浴巾69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已构成违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缴款单缴纳或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嘉兴分行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对嘉兴华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300元;
300.00元
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