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桂君 | 注册资本:1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38124156478X6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海城市响堂管理区荒岭亮甲山南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0-22
(2021)辽08民终2833号
产品责任纠纷
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建筑材料五金商店,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3-30
(2020)辽0803民初41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建筑材料五金商店,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3
2021-01-28
(2020)辽0803民初41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建筑材料五金商店,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4
2020-11-10
(2020)辽0803民初41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建筑材料五金商店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5
2020-04-28
(2020)辽0803民初41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建筑材料五金商店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6
2020-01-14
(2020)辽0803民初41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建筑材料五金商店,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6
2022-03-24
(2022)辽0381执恢253号
其他案由
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张*民事经济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04-15
2021-04-01
(2020)辽0803民初413号
产品责任纠纷
营口市天太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建筑材料五金商店、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1475.19元
民事案件
3
2019-08-24
2018-11-22
(2018)辽0381民初6676号
劳动争议
于*、牛**等与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7-10
2019-07-09
(2019)辽0381执5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张*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8-05-15
2018-04-12
(2018)辽03民辖终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张*因与被上诉人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6
2018-01-03
2017-11-27
(2017)辽0381民辖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海城市第四水泥厂诉被告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7
2015-11-16
2015-11-16
(2015)大汤民初字第005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城市第四水泥厂与张*、崔**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09-15
2015-09-15
(2014)大汤民初字第003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城市第四水泥厂与营口溪林搅拌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4-11-30
2014-11-30
(2014)海民三初字第00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海城市第四水泥厂诉被告海城市金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964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处字(2023)75号
2022年11月13日我局收到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报告NO:(2022311301103120222),检验报告显示,于2022年7月4日在海城建材市场平安建材商店抽检的“矿渣硅酸盐水泥”,经检验,检验项目中氯离子项目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经查,海城建材市场平安建材商店抽检不合格产品从海城市第四水泥有限公司购进。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请示立案。
1.没收违法所得88.9元。2.罚款人民币1060元。共计1148.9元上缴国库。
1060.00元
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