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菱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廖彦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02MA39TMTU9G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南五一南路558号翠湖天地二期57栋2284、2285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市监处罚﹝2025﹞270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8月21日、22日及24日,应当对桥下新居小区1至4栋共计8台电梯分别进行维护保养。然而,实际作业过程中,当事人安排的维保人员利用定位误差完成维保签到后并未进入对应电梯开展维保,而是在同一维保时间段内转至其他电梯从事维修作业,并将所维修电梯的机房照片冒充并上传为应维保电梯的维保记录,导致维保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维保记录中,1栋右梯、2栋左梯、3栋左梯、4栋右梯的机房照片高度相似;1栋左梯与4栋左梯的机房照片也高度相似。且经现场比对,1栋左梯、2栋左梯、3栋左梯、3栋右梯、4栋左梯、4栋右梯的实际机房环境与上传的维保照片不一致。据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显示,维保人员具体打卡开始时间为: 8月21日:11:07:31(2栋右梯)、19:14:07(2栋左梯); 8月22日:19:14:07(1栋左梯)、20:09:25(1栋右梯); 8月24日:16:30:41(3栋左梯)、17:09:18(3栋右梯); 8月24日:17:47:25(4栋左梯)、18:24:40(4栋右梯)。 但经我局执法人员调取并核对该小区上述时间段的监控录像,均未发现有当事人安排的维保人员在打卡记录所示的时间段进入对应电梯开展维保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 2.罚款人民币70000元。
70000.00元
渝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