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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冬冬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3316652853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矿机村99号附94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9
(2025)渝05民终3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陕西国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1-14
(2024)渝0107民初31463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恒耀清洁有限公司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3
2025-01-09
(2024)渝0107民初33185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金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4
2024-12-26
(2024)渝0107民初38558号
合同纠纷
重庆翔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5
2024-11-15
(2024)渝0107民初31463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恒耀清洁有限公司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6
2024-10-30
(2024)渝0102民初75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金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7
2024-10-22
(2024)渝0107民初28844号
服务合同纠纷
重庆翔智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8
2024-09-24
(2024)渝0113民初1409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代**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9
2024-06-05
(2024)渝0107民初1298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陈**
重庆锦奥置业有限公司,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12
(2024)渝0113民初336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杨*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4-27
(2024)渝0108民初2515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王*
焦**,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裁判文书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
2022-06-26
(2022)渝0107民初1695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27
2023-04-18
(2023)渝0110民初351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8-14
2020-07-17
(2020)渝0107民初145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邱**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30
2019-12-23
(2019)渝0107民初2734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广州奥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邱**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涪陵)城罚决字﹝2024﹞111034号
2024年5月25日10时许,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涪陵区中山西路22号奥园翡翠天辰小区时,发现该小区有随意堆放建筑垃圾行为。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在奥园翡翠天辰小区物业联系人张益、皮家街社区干部江川、网格员程琳的见证下,对建筑垃圾堆放现场进行现场检查勘验。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
36000.00元
重庆市涪陵区城市管理局
2024-09-03
2
南消行罚决字﹝2024﹞第0140号
2024年4月16日,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创智路92号的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管理的奥园越时代C区小区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小区部分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故障。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给予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4-06-22
3
合消行罚决字﹝2023﹞第0072号
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给予奥园智慧生活服务(广州)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合川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09-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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