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华生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雷云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03741784674P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汉丹铁路以南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南区B18栋1层15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硚市监处罚〔2026〕82号
现查明,当事人录入系统中供应商为湖北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的商品销售记录共计3728条,总销售金额为326114.42元。其中3724条销售记录销售的为药品,共计销售药品总金额326014.42元。4条销售记录销售的产品为医疗器械“兵兵退热贴”共计4份销售金额为100元。 当事人通过以员工个人(昌某)账户在拼多多、京东、淘宝等平台药品零售网店网购和从无资质个人处采购两种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并虚构上述药品的供货方为湖北先锋药业有限公司录入系统后对外销售。当事人作为药品经营企业未按法律规定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当事人无法提供前述医疗器械“兵兵退热贴”的进货记录,自陈系从无资质个人手中购进。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 经湖北华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进销数据进行核对审计:当事人从拼多多、京东、淘宝等平台药品零售网店采购中可与当事人录入供应商为湖北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的匹配的对应销售金额为68,069.92元。根据录入系统供应商为湖北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总销售金额为326014.42元与当事人陈述一致,剩余销售金额为257944.50元药品为当事人从线下渠道无资质个人业务员处购进。所有涉案药品销售利润为69279.26元。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线上、线下采购(录入系统供应商为湖北先锋药业有限公司)药品合法来源的资质证明材料,本局认为当事人进销存系统中录入供应商为湖北先锋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均为非法渠道购进,案涉药品销售总金额326014.42元(线下采购对应销售金额257944.50元加线上采购对应销售金额为68069.92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可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69279.26元。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作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分公司未按规定从具有药品生产资质、药品批发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9279.26元,罚款1434464元。 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从不具备合法资质的供货者购进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警告。 综上,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合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69279.26元; 3.罚款1434464元;合计罚没款1503743.26元。
1434464.00元
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