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天天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东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05MA1A1QPR4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十委(百货路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字[2024]5号
2023年11月14日,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显示,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天天生鲜超市于2023年10月16日购进的芹菜,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 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6日),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 2763 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共购进40.00斤,进货价1.00元/斤,以单价1.68元/斤价格销售,全部销售无剩余。共计违法所得27.2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检验报告》(No:38202304893),《食品安全抽检检验单》(No:DBJ23230500250741488)、《送达回证》,证明不合格产品的检验情况;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资质情况、经营者自然人身份情况;
3.《行政案件授权委托书》1份,店长刘敬华身份证复印件1份、店员王同香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店长刘敬华受经营者张东亮委托全权代理;
4.《现场笔录》1份(2023年11月16日)、《询问笔录》2份(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1日)、复查笔录1份(2023年12月29日)证明对当事人询问情况及现场检查、复查情况;
5.抽检不合格产品产品进货的收款收据、承诺达标合格证、供货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销售记录,证明不合格批次产品成本、销售、管理及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
6.整改报告一份、召回通知照片一份,证明当事人整改、召回情况;
7.《线索移送函》(双市监函[2023]154号)一份,证明案件线索移送溯源情况;
8.当事人2023年12月29日售卖的芹菜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进货票据、农药残留实验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正在销售的芹菜的索证索票情况。
以上证据均有提供人签字。
没收违法所得#
0.00元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