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芳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3716528249F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三叉路口电信大楼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9-29
2017-09-06
(2014)丰民初字第439号
不当得利纠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分公司与南丰县宝龙家电有限公司、何**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4-04-09
2014-04-09
(2014)抚民一终字第6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宁**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丰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462212.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市监处罚〔2026〕29号
经查实,当事人食堂于2025年8月左右开始经营,属于单位内部食堂,工作日中午开放不对外经营,12元每餐,个人缴纳4元,单位补助8元。当事人经营食堂期间支出包括人力支出和采购支出,其中人力支出每月5100元,采购支出21786.36元,当事人经营支出共57486.36元,当事人提供了采购发票、相关雇佣合同和雇佣工资发票。当事人收取的费用只包括员工每餐缴纳费用,其中2025年12月收取员工912元,2026年1月收取员工1216元,2026年2月收取员工996元,当事人提供了2025年12月、2026年1月2月的食堂收款清单,由于2025年12月之前的收取餐费的银行账户已注销,故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的食堂收款清单无法提供,但食堂就餐人员较为固定,每月13人就餐,每月就餐天数约22天,故2025年8月至2025年11月收取约4576元,当事人共收取员工7700元,当事人于2026年3月6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当事人无证从事餐饮服务处于亏损状态,涉案货值金额约23100元,无违法所得。
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南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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