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榆树市弓棚镇胡氏冷面加工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洪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14CK4T5Y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弓棚镇政府西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3〕1336号
榆树市弓棚镇胡氏冷面加工厂,负责人胡洪涛,位于榆树市弓棚镇街道,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为80㎡,从业人员为2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认定标准》中小作坊的认定标准,截止至2020年8月25日,当事人仍然只能提供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023年8月25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弓棚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榆树市弓棚镇胡氏冷面加工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该商店面积为80㎡,当事人和一名工人正在加工中,经检查当事人仅办理了营业执照,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涉嫌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提请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实行登记管理,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但是,从事食用农产品销售的除外”之规定,构成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据《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生产经营目录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九节第303项。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