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南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凯 | 注册资本:1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MA6QJF815G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居委会两面寺村23号B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昆生环罚﹝2026﹞1-7号
经查阅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过程数据和视频录像,有8辆车在检测过程中有冒黑烟或蓝烟现象的情况下,出具合格排放检验报告;有7辆车相应的过程视频录像因后置摄像头设置不规范,未能清晰拍摄取样管插入及拔取过程,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处以罚款1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60元
110000.00元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11
2
昆生环罚﹝2025﹞5-03号
我局于2025年01月03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根据昆明市“绿剑-2024”第三批专项执法行动组问题线索移交,2025年01月03日,昆明市盘龙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昆明南郡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复核,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正在营业,各项设施设备正在运行,正在开展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检测业务。你公司环检三条线配备的OBD诊断仪生产厂商均为深圳市云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OBD诊断仪型号为PS80D,OBD诊断仪通过数据线连接被检测车辆,OBD诊断仪再通过蓝牙方式连接OBD主机进行数据传输和通信。根据问题线索检查发现,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1月4日期间,你公司出具的不同发动机型号、不同品牌车辆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报告单中出现50份车辆0BD检查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码雷同,排放检验报告单中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均为“3I1GK64593720853”。经统计,你公司出具的不同发动机型号、不同品牌车辆,但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均为“3I1GK64593720853”的昆明市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共50份,判定结果均为合格。执法人员现场利用你公司环检1号线和2号线对召回的车牌号为云A0D63R、云AU805H等车辆OBD检查数据进行了复核。经复核,车牌号为云A0D63R的车辆,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为10236163,CVN为00008790;车牌号为云AU805H的车辆,发动机控制单元000000000D00,CVN为不支持。两张车辆为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汽油车辆,两张车辆OBD发动机控制单元信息数据CALID均不为“3I1GK64593720853”,CVN均不为“8961AE45”,实际数据与你公司出具的排放检验报告OBD发动机控制单元信息数据不一致,通过复核比对结果显示,你公司出具的(编号:530111612410141149267456,530111612410141732565386)等50份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单的检验数据不真实,与实际数据不一致,即你公司在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经了解,你公司所有检测车辆环检收费标准小车均为70元,业务大厅张贴收费公示,你公司对云A0D63R、云AU805H等车辆每台车辆环检收费均为70元。经统计,你公司共计出具50份OBD检查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雷同码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经调查及询问得知,你公司在排放检验过程中使用OBD屏蔽器,通过屏蔽器把OBD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处理显示为合格,使用作弊器后,导致大量不同品牌、不同发动机型号的车辆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和CVN两项数据出现雷同的现象,存在篡改机动车发动机控制单元CALID的行为,你公司出具的排放检验报告数据不真实,报告数据与实际数据不一致,你公司在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存在OBD检查数据弄虚作假现象。经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你公司在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数据,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一、责令改正:加强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经营,严禁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没收违法所得:叁仟伍佰元整(¥3500.00)。三、罚款:壹拾壹万叁仟元整(¥113000.00)。
113000.00元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5-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