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县慈善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格桑慈臣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128564936525E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循化县积石镇河北新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1-23
(2022)青0104民初59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宁旺通锅炉采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循化县慈善医院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7
2022-10-26
(2022)青0104民初59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宁旺通锅炉采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循化县慈善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循化市监处罚〔2025〕7号
经查,由于医院电脑系统更新是工程师的疏忽,造成循化县慈善医院2025年3月起对才高等17名患者丙型肝炎抗体(抗HCV)定性测定是收取时按50元标准收取费用850元,对才让措毛等24名患者丙型肝炎抗体(抗HCV)定性测定时按45元标准收取费用1080元。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文件《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护理类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5)3号规定,丙型肝炎抗体(抗HCV)定性测定的收费标准是5元。丙型肝炎抗体(抗HCV)定量测定的收费标准是45元。慈善医院未执行政府指导价,违规多少费用总计1725元。
1、没收责令退款期限届满没有退还的多收价款。
2、并处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1725元。
1725.00元
循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