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维汉 | 注册资本:1693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0000693155813M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马袅墟马袅盐场恒大御海天下项目营销中心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8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烁兴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
2025-08-27
(2025)粤0112民初1894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石**
深圳市观世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9
(2025)琼0107民初3560号
广告合同纠纷
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都市报分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4
2025-04-14
(2025)琼0107民初2481号
广告合同纠纷
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5
2025-01-20
(2024)琼0107民初61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6
2024-12-23
(2024)琼9024民初2261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高县人民法院
7
2024-12-23
(2024)琼9024民初22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高县人民法院
8
2024-12-16
(2024)琼9024民初213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智宇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高县人民法院
9
2024-12-13
(2024)琼9024民初2133号
有线电视服务合同纠纷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高县人民法院
10
2024-11-01
(2024)琼9024民初19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南蓝顿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高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21
(2025)晋01民终8508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山西烁兴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3-19
(2024)琼0107民初61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王*
裁判文书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11-25
(2024)琼0107民初61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国贸支行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4
2023-12-03
(2023)渝0105民初4954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奇见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海南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口)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三亚华创七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外滩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南昌茂龙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鋈得实业有限公司,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昌江广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信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绿福来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恒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明好置业有限公司,海南陵水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儋州恒大滨海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宁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信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5
2023-09-03
(2022)琼9024民初142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刘*
海南房产团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临高县人民法院
6
2023-08-15
(2022)琼9024民初142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刘*
海南房产团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临高县人民法院
7
2023-06-06
(2023)渝0105民初4954号
广告合同纠纷
重庆奇见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海南东方明珠房地产有限公司,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口)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三亚华创七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外滩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南昌茂龙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鋈得实业有限公司,三亚哈达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昌江广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澄迈信伟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亚绿福来实业有限公司,海口恒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明好置业有限公司,海南陵水棕榈泉置业有限公司,儋州恒大滨海投资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宁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信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8
2022-12-04
(2022)琼0105民初357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潘**
海南房估师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9
2022-10-23
(2022)琼9024民初142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刘*
海南满房天下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海南房产团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临高县人民法院
10
2020-12-24
(2020)琼9024民初1475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临高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7
2024-03-05
(2024)琼9024民初26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5-14
2025-03-25
(2025)琼0107执1283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10-31
2023-06-12
(2022)琼0107民初420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890166.63元
民事案件
4
2024-10-24
2023-11-28
(2023)琼01民终816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杨**、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4-10-24
2023-09-05
(2023)琼9024民初153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海南威特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1866.99元
民事案件
6
2024-10-22
2024-01-02
(2023)琼9024民初2503号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海南兴粤贸易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6134.00元
民事案件
7
2024-10-22
2024-01-02
(2023)琼9024民初2504号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海南恒鑫源贸易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418.00元
民事案件
8
2024-09-18
2023-12-15
(2023)琼0107执1364号之一
票据纠纷
海南恒青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4-09-18
2023-12-15
(2023)琼0107执1568号之一
票据纠纷
海南易居旅游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4-09-18
2023-12-13
(2023)琼0107执1429号之一
票据纠纷
海南瑞富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临高综执市监普罚决字﹝2025﹞第83号
本机关于2025年4月3日立案调查,经查,2025年3月27日,我局收到临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服务中心关于移交恒大御海天下《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违法问题(线索)(临房函〔2025〕5号)相关材料的函。函件通报: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附件九《补充协议》存在不合规、不合理问题。2025年4月25日,我局收到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临市监移函〔2025〕43号)。函件通报: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自拟补充协议涉嫌存在合同欺诈的问题。经调查,海南金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补充协议(附件九)中的第十三条约定将未计入公摊的会所、停车场等公共配套所有权、收益权归出卖人所有、第六条第六款约定购房者不得以质量问题拒绝收房、第三条设定购房者逾期付款20天即解除合同并收取10%违约金、第七条出卖人逾期交房和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设上限为2%、第十二条约定删除主合同第二十一条中“业主可重新议定物业费”的条款,与《海南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相比,该补充协议存在出卖人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其主要体现为增加买受人逾期付款责任、减轻出卖人逾期交付责任、降低出卖人交付条件、加重买受人验房责任、减轻出卖人逾期办证责任、排除买受人在公共部分的权利、排除特定条件下买受人重新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权利等方面。你(单位)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80000元整。
80000.00元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24
2
临综执罚字﹝2022﹞ZG397号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贰万玖仟元(¥:29000元)
29000.00元
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4-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