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梦飞烟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2MA05YRDY1A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真理道临营西里10号楼1门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21
(2020)津02民初135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梦飞烟酒店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0-10-21
(2020)津02民初135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3
2020-10-21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市梦飞烟酒店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9
2020-12-21
(2020)津02民初135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梦飞烟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5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常处罚【2024】526号
经调查,当事人天津市梦飞烟酒店于2024年1月15日未经营过期产品,其货架上未发现过期“蒂花之秀 抑菌洗手液”。举报人称2024年1月10日在店购买“蒂花之秀 抑菌洗手液”1瓶,花费8元,限期使用日期为2023年1月5日,购买的时候已经过期。 当事人承认销售该过期产品的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共销售过期的“蒂花之秀 抑菌洗手液”1瓶,货值金额8元。
1、罚款4元人民币;
2、没收违法所得8元人民币。
4.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