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融水鑫玉天然饮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伯玉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25699882069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融水县香粉乡九都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融水市监处罚﹝2023﹞205号
2023年9月11日,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受我单位委托对融水县融水镇大苗山泉水店进行监督抽检,抽检的产品名称:饮用天然泉水、商标:大苗山泉及图型、规格型号:16.9L/桶、生产日期:2023-09-09,制造商:广西融水鑫玉天然饮料有限公司、制造商地址: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九都村。经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2023年9月28日签发的检验报告(N0:SQP232695)检验结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0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0:SQP232695)送达给当事人广西融水鑫玉天然饮料有限公司,当事人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饮用天然泉水),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为进一步调查处理,建议立案调查。
1.没收违法所得397.60元;2.并处罚款25000.60元的行政处罚。以上罚没款合计25397.60元。
25000.60元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