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忠新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305MA3MQ6A55T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皇城镇政府东600米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13
(2024)苏0102民初5306号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2
2023-09-06
(2023)苏0102民初2064号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王**,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3
2023-03-07
(2023)苏0102民初2064号
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南京市栖霞生态环境局
王**,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支公司,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4
2022-06-07
(2022)苏0113民初10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王**,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5
2022-06-07
(2021)苏0113民初10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6
2022-05-06
(2021)苏0113民初10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7
2022-04-11
(2021)苏0113民初10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8
2022-03-21
(2021)苏0113民初10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9
2022-01-28
(2021)苏0113民初10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10
2022-01-11
(2021)苏0113民初1038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
江苏安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2-18
2023-05-24
(2023)浙1004民初269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台州市凯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702202501509
2025年09月17日 15时10分左右,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240国道菏泽市牡丹区马岭岗路段马岭岗人民法院公交站处,对鲁CH3066(黄色)鲁C6V66挂(黄色)运输车辆进行道路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张敬涛(执法证号15160117124)、史永宁(执法证号15160117025)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驾驶员执法人员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驾驶员表述不需要申请回避,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是徐守强,本次货单和检测鉴定报告显示货物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从开封市运输到淄博市,本次运费是4000元整(未收取),驾驶员当场出示的《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检测鉴定报告该货物为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3082,受委托人提供的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未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事项,现已查明当事人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未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事项,经调查认定淄博冠泓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视频资料等。
罚款叁万元整
300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8
2
滨海交路执﹝2023﹞909号
未按照规定报送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
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1000.00元
滨海县交通运输局
2023-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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