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舟镇路易迪奥眼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华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90MA6E70WM2J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舟镇中北路8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遵红市监新处罚[2024]019号
经查,2024年5月12日,当事人从贵阳唐铭通达眼镜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三种隐形眼镜,其中软性亲水接触镜(半年抛)购进50盒,单价14元/盒;软性亲水接触镜Hydron Soft Contact Lens (季抛)购进23盒,单价30元/盒;软性亲水接触镜(月抛)购进23盒,单价26元/盒。当事人进货时查验并索取了供货商唐铭通达眼镜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随行有贵阳唐铭通达眼镜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清单。截至2024年7月12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时,软性亲水接触镜(半年抛)销售了2盒,销售单价19元/盒;软性亲水接触镜Hydron Soft Contact Lens (季抛)销售了3盒,销售单价35元/盒,软性亲水接触镜(月抛)未售出。本案货值金额2468元,违法所得143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负责人吴华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本局有管辖权。 2.《现场笔录》1份、《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财物清单》及现场检查照片6份,证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相关情况。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交代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具体事实。 4.贵阳唐铭通达眼镜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及《贵阳康铭通达眼镜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清单》原件1份,证明销售涉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进货来源。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截图打印件1张,证明当事人无行政处罚记录。
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遵义市新蒲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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