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坐标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楚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MABP331X0K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鹿翔路388号第8幢3层A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市监处罚〔2026〕29号
2025年10月15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对台州市路桥区某服装店销售的皮鞋进行抽检,该皮鞋系当事人生产。经检验,该皮鞋“成型底鞋跟硬度”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QB/T 1002-2015、GB 25038-2024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1月25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当事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涉案皮鞋同型号的皮鞋。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委托生产涉案皮鞋60双,并标注当事人的厂名厂址,以60元/双的价格销售给客户,故当事人生产的涉案皮鞋的货值金额为3600元,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3600元。另,当事人已停止生产上述货号的皮鞋。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皮鞋,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皮鞋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违法所得3600元;二、处以罚款72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0800元,上缴财政。
72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0
2
温鹿市监处罚﹝2025﹞835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3日,当事人生产货号为812的皮鞋(女鞋)10双。2025年4月7日,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在2025年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对温州市坐标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货号为812的皮鞋(女鞋)(质量等级:合格品)进行抽样,当事人无偿提供3双作为抽检使用。2025年4月30日,当事人将上述批次剩余的7双皮鞋(女鞋)以12元/双的价格进行处理,共计84元。根据《检验报告》显示,该鞋“成型底鞋跟硬度”项目不符合QB/T1002-2015标准,依据《温州市成人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当事人在收到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也未提出复检申请。上述涉案皮鞋销售价58元/双,货值共计580元,违法所得84元。另查明,案发后当事人已停止生产、销售上述皮鞋。<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皮鞋,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皮鞋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没收违法所得84元;三、处以罚款116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244元,上缴财政。<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的皮鞋,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生产不合格皮鞋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没收违法所得84元;三、处以罚款116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244元,上缴财政。
116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