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廖朵朵蛋糕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玉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3MADDCJ0BX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县人民街街怡景嘉园A栋1层东16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5〕44号
我市场局连丰分局第五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于青冈县廖朵朵蛋糕店于今年3月开业经营,执法人员今天执法检查该店,在该业户经营区域的食品加工间货架上检查出名为名为巧玉芙牌巧克力(代可可脂)装饰插件(生产日期:2024.08.22、保质期:12个月、购进价格12.90元)一盒已超过保质期10天,该盒巧克力已打开使用两块,用来制作成糕点,以10.00元/个价格销售了两个糕点,当事人知道该巧克力食品原料过期后,立即将售出的使用该巧克力糕点召回;货值金额是20.00元;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店的经营行为当场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青市监强制〔2025〕0901001号)及编号:20250901001《财务清单》,扣留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及食品;查获时没有违法所得。 2025年09月01日执法人员进行了案件来源登记,同日报经我市场局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立案调查,并对当事人刘玉龙进行询问,至2025年10月09日,本案调查终结。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该店经营资质;2.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一页,证明经营者身份;3.《现场笔录》1份,证明青冈县廖朵朵蛋糕店对所经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的事实;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编号:20250901001财务清单、过期食品照片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实施强制措施;5.《送达回证》1份,证明青冈县廖朵朵蛋糕店收到执法人员送达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6.《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认可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的事实;7.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购货凭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履行是进货查验制度。以上证据依法取得相互印证。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1、扣留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2、罚款人民币5500.00元整;
5500.00元
-
2025-11-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