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七台河市恩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金娥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900MAE6W24W5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东方家园A区18号楼108商服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市监处罚〔2025〕34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8日自行制作上述内容的宣传海报1张,张贴在商店内用于新代理的“天三奇归元精”(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3012011014149)做宣传使用。当事人无法提供“天三奇归元精开背能适用于风湿、类风湿、腰间盘突出、颈椎病、肩周炎、关节炎以及痛风关节炎等风湿寒症的人群”的功能的证据材料。“天三奇归元精”(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3012011014149)的实际功能为运动恢复类特殊膳食用食品,适用于骨骼、脊椎、关节等相关的运动系统需要恢复的人群。宣传海报的宣传内容与商品实际功能不符,当事人存在利用宣传材料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在执法人员7月10日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制作张贴该宣传材料且已发布,但未销售上述酵母精华露产品,没有违法所得。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版)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年修订版)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七台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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