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海霞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0752554786D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金桥开发区乌兰小区A2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1
(2025)内0105民初10983号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于**
徐**,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
2025-01-22
(2025)内01民终41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籍*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1-22
(2025)内01民终2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宋**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03-07
(2021)内0105民初918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韩**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5
2022-03-07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韩**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6
2022-01-06
(2021)内0105民初14509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7
2022-01-0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王**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8
2022-01-06
(2021)内0105民初14505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连**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9
2022-01-0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连**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10
2022-01-06
(2021)内0105民初14507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3-13
(2023)内0105民初992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内蒙古塞北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内蒙古塞北诺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三十二店
呼和浩特市乌兰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庭传票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
2017-09-26
(2017)内0105民初44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3
2017-09-26
(2017)内0105民初448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聂**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4
2017-09-12
(2017)内0105民初448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赵**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5
2017-09-12
(2017)内0105民初448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聂**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6
2016-11-10
(2016)内0105民初336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7
2016-11-10
(2016)内0105民初33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裴**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8
2016-11-10
(2016)内0105民初343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董**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9
2016-05-18
(2015)赛民初字第0491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张*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10
2016-05-07
(2016)内0105民初16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杨*
裁判文书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1-01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10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任**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12-28
2021-07-22
(2021)内0105民初906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云**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12-28
2021-07-22
(2021)内0105民初90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4-12-28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09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兰图雅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4-12-28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07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闫**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12-28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08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12-28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0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4-12-28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09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闫**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4-12-28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07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呼*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4-12-28
2021-07-26
(2021)内0105民初90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柴**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赛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号
现查明 2023年12月19日,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根据支队转派的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的督办单对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赛罕区新雅艺墅小区(地址:赛罕区昭乌达路与世纪六路交汇处西南角)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属于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 1957 号)、冯建华询问笔录一份、庞明证人证言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 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查明 2023年12月19日,赛罕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根据支队转派的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问题线索的督办单对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赛罕区新雅艺墅小区(地址:赛罕区昭乌达路与世纪六路交汇处西南角)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属于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 1957 号)、冯建华询问笔录一份、庞明证人证言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照片 等证据证实。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内蒙古金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7700.00元
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赛罕区大队
2024-01-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