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志刚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202MA793J2H8C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大庆东路2806-180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7
(2026)新0202民初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宣德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胡**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1
(2025)新0202民初12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宣德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3
2025-04-07
(2025)新0202民初12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宣德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28
(2026)新0202民初9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姚*
胡**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独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7号
2025年7月11日,我大队与独山子产业园区管委会对新疆泰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晖)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新疆泰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水泵房(产业园区共用消防水泵房)内喷淋泵、消火栓泵备用电源故障(消防备用电源高压变压器被停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志刚)作为该共用消防水泵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应负法律责任
给予新疆天盛园区开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7-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