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古立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0077118680M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东环大道168号翡翠龙庭办公楼5-8、5-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2-08
(2020)桂0223民初26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
鹿寨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鹿寨县人民法院
2
2019-12-27
(2019)桂0223民初21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
鹿寨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鹿寨县人民法院
3
2019-11-28
(2019)桂0223民初21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
鹿寨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鹿寨县人民法院
4
2019-07-18
(2019)桂0202民初1206号
不当得利纠纷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古**
韦*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3-12
2020-12-17
(2020)桂0223民初26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与鹿寨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76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2-21
2020-04-20
(2020)桂02民终14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鹿寨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4-13
2020-01-20
(2019)桂0202执2887号
合同纠纷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韦*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西市监处罚〔2025〕570号
1.当事人为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园路9号桃花源祈福城小区负责电梯维保业务;
2.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3.当事人在桃花源祈福城小区工作的维保工作人员颜汝海、颜鸿宁、颜远烨三人持有合法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平衡系数测试纳入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检验项目;当事人年度自检时未对电梯的平衡系数测试项目进行检查;
5.截止7月14日,定期检验不合格的三台电梯均已整改;
6.平衡系数测试项目仅为电梯年度维保的其中一个项目,该项违法所得无法单独进行计算。
以上事实由下列证据证实: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1份共4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委托情况。
2.《询问通知书》(桂南西市监询通〔2025〕435号),证明当事人到本局配合询问调查的事实。
3.《现场笔录》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配合调查的事实。
4.本局执法人员对颜汝海制作的《询问笔录》(2025年7月16日)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违法行为及整改的事实。
5.《证据提取单》1份共113页,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的情况。
以上证据材料由提供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当事人未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进行处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予以减轻行政处罚,处罚款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全额上缴国库。
12000.00元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