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车宸汽车配件经销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辛鹏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02MA0NKX2349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元福物流园区汽车配件区A2幢北楼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新市监处罚〔2026〕752号
当事人成立于2017年12月05日,从事汽车配件的销售。2026年6月1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在该店内西侧货架上发现标有“TOYOTA”字样注册商标的减震器7个、火花塞6个、皮带轮25个、机油滤芯21个、刹车片8组。经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鉴定结果为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商品属侵犯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未能提供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购进票据、供货商资质证明、销售明细及收款记录。经向当事人现场及询问调查,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于2019年、2020年左右购进,时间久远无法找到相关购进票据,在日常经营中当事人没有建立规范销售台账,未留存交易小票、订货单等销售凭证,日常交易多为现金结算,不留存收款转账记录,无法提供销售明细和收款记录。因无销售、收款记录,违法所得无法认定,本案仅以现场扣押涉案物品核算货值作为处罚裁量依据。经查,当事人侵权商品:减震器市场价是35元/个,火花塞市场价5元/个,皮带轮市场价是10元/个,刹车片市场价是40元/个,机油滤芯市场价是6元/个,确定货值金额35X7+5X6+10X25+40X8+6X21=971元,确定违法经营额97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