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创汇彩钢制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后标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2MA5QCK536H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西江农场机械厂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北市监处罚〔2026〕37号
已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0月20日生产了金属面岩棉夹心板(规格型号:厚度75mm,耐火极限0.5h;生产单位:贵港市创汇彩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10-20)70.61㎡,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金属面岩棉夹心板的燃烧性能项目不合格。截止案发,当事人已销售上述金属面岩棉夹心板共计67.16㎡,销售价格为90元/㎡,成本价格为87元/㎡,其中3.45㎡为抽检所用(1.725㎡无偿提供给抽检机构使用,1.725㎡为备样使用)综上,认定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批次金属面岩棉夹心板的货值金额为6354.9元,销售出的涉案金属面岩棉夹心板获取违法所得为201.48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经监督检验不合格的1块(大小规格:(1150×1500)mm)抽检备样的金属面岩棉夹心板(规格型号:厚度75mm,耐火极限0.5h;生产单位:贵港市创汇彩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5-10-20)。
二、没收违法所得201.48元。
三、罚款人民币12709.8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2911.28元,上缴国库。
12709.80元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