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知能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晓凯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2MA601WD03Q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0号2层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綦江市监处罚〔2026〕434号
经查,(当事人系2018年8月16日依法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重庆知能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0号2层2、3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当事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教民250022270000249,名称:重庆知能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綦江区九龙大道50号2层,校长:余华海,学校类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内容:中小学生美术、书法、科普、语言口才培训。主管部门: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有效期限:年检有限,发证机关: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日期:2025年03月13日。
? ? 当事人于2018年8月租下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0号2层2、3号经营场所,于2018年8月16日成立重庆知能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并办理了学科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为:中小学文化学科培训,一直经营到2022年。为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国家出台了“双减”政策。当事人于2022年12月29日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从变更前内容:中小学文化学科培训,更改到变更后内容:从事艺术类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于2022年12月底从学科类培训转向开展艺术类培训。
? ? 2026年3月2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开办的“知能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场所一楼进门处上方设置有招牌“知能教育”,楼梯的两侧有该机构老师的介绍牌,该机构设置有咨询前台,咨询室,办公室,教室(含1对1(VIP)教室),教室内配置有课桌、板凳及书写白板、投影屏幕等教学设施。过道墙上公示张贴有“教学管理规定、退费管理制度、课程设置管理制度、教案管理制度、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内容。经营场所悬挂有《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 经查,当事人开展艺术非学科类培训经营至2025年11月,在招收和宣传过程中,当事人发现中小学生家长对提高娃儿成绩相比艺术类培训更有需求,于是开始筹备小学四、五、六年级,初一、初二、初三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类培训。截至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共有7名从业人员,其中校长1人,代理校长1人(现场负责人)、教务1人、教师4人。
?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1月开始筹备学科类2026年寒假班,在2025年秋期结束后,开办了第一个学科类教育寒假培训班,上课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至2月13日,培训内容为小学四年级、六年级和初二的语文,六年级、初一、初二、初三的数学,五年级、初一、初三的英语。当事人开办学科类2026年寒假班时,其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中小学生美术、书法、科普、语言口才,不包括中小学生文化学科类培训。
? ? 当事人开办的学科类培训2026年寒假班具体招生情况为,共招收了23个学生(其中四年级学生有3个、五年级学生有3个、六年级学生2个、初一学生2个、初二学生5个、初三学生8个),收取的学费合计56362元。截至检查当日,学科类培训2026年寒假班23个学生在2026年1月30日至2月13日已全部消课完毕。
? ? 另查明,2026年3月21日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有部分教室正在上课,因检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万陆仟叁佰陆拾贰元整(¥56,362.00)。
0.00元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2
綦消行罚决字﹝2025﹞第0024号
重庆知能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给予重庆知能课外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綦江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