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真奇电动车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真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803MA29TFP823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车塘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江市监处罚〔2024〕547号
当事人经营的电动自行车经抽样检验,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属于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二、没收电动自行车2辆。
5000.00元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02
2
衢江市监处罚〔2023〕373号
当事人从沈家某电动车商行购进3辆电动车(分别是“成龙”牌,规格型号TDT224-1Z,车架号“231922301426824”;“成龙”牌,规格型号TDT224-1Z,车架号“231922301426863”;“成龙”牌,规格型号TDT225Z,车架号“231922303420544”),在电动车后座上加装塑料箱和小座包。2023年6月7日被送检,经金华市计量质量科学研究院检测,因“整车质量”(标准要求:装配完整的电动车的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KG)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被判定为不合格。其中“成龙”牌,规格型号TDT224-1Z,车架号“231922301426824”与“成龙”牌,规格型号TDT224-1Z,车架号“231922301426863”检验结果为57.5KG;“成龙”牌,规格型号TDT225Z,车架号“231922303420544”检验结果为63.9KG。该批次电动车当事人共进货3辆,售价2480元/辆,总货值7440元。无销售,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一、没收不合格电动车3辆;二、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衢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