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福客佳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国维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221MA0BA49C8D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唐山市丰润区丰润镇东那母庄村1-8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丰润市监丰处罚〔2024〕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15日以44元/袋的价格购进和成天下槟榔干(金石之交)3袋,27元/袋价格购进和成天下槟榔干(福星高照)3袋。上述案涉槟榔干在包装面均印有:“和成天下”和“口味王”注册商标标识的槟榔干(金石之交和福星高照),净含量分别为48g和26g,两种涉案槟榔干底部均印有商品条形码,条形码下方注有:(版次2022-4)鸿利来承印 生产许可证号:湘XK16-204-00566,喷码区印有:益阳北 06028H0029W-01 8092合格2024/07/10 H信息。 当事人购进槟榔干使用现金结账,未保留进货凭证,案涉槟榔干无法溯源。当事人将上述案涉槟榔干分别以50元/袋(金石之交)和30元/袋(福星高照)价格各销售2袋,经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槟榔干为侵犯“和成天下”和“口味王”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涉槟榔干销售金额共计160元。
当事人与其中一个消费者达成调解协议,退还消费者消费金额80元,消费者将当事人销售的案涉和成天下槟榔干退回,其余1袋和成天下槟榔干(金石之交)和1袋和成天下槟榔干(福星高照),因未能联系到消费者,故无法退还退回,故认定当事人和成天下槟榔干(金石之交)获利50元,即违法所得50元;和成天下槟榔干(福星高照)获利30元,即违法所得30元,总计获利80元,即违法所得80元。
“和成天下”和“口味王”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系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注册,注册号分别为第15300921号和第5919091号,核准使用商品含槟榔(加工过的坚果),当事人销售的4袋槟榔干及店内发现的2袋槟榔干经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鉴定是侵犯“和成天下”和“口味王”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第十二条“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二)项“计算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违法经营额,可以考虑下列因素:(一)侵权商品的销售价格;(二)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标价;”的规定,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240元。
罚款0.3000万元
3000.00元
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6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唐山市丰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