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晟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潘传贤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3MA06UWC0XE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京津路蓝岸森林花园1/2/3/4/5增5-507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2
2023-01-12
(2022)津0113民初10956号
劳动争议
曹**
天津晟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3
2022-12-09
(2022)津0113民初10956号
劳动争议
曹**
天津晟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辰市监处罚〔2023〕1574号
2022年8月22日当事人花费16元,从天津市北辰区王世立调料经营部购入“香榕榕”烘焙肉松1袋用于制作面点,生产日期2022年7月3日,保质期8个月。2023年11月24日当事人从天津市北辰区叶寿平烟酒经营铺分别花费7.02元、5.06元购入“丹麦面包”2盒,标签标示净含量分别为0.222kg、0.160kg,生产日期均为2023年11月24日,保质期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27日当事人花费5.12元购入“丹麦面包”1盒,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4日,保质期2023年11月28日,标签标示净含量为0.162kg;花费6.9元购入“原味切片”面包1袋,生产日期2023年11月26日,保质期2023年11月30日,用于拆袋后提供给消费者。2023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后厨进行现场检查,在后厨操作区的冷藏冰箱里发现已拆封的“香榕榕”烘焙肉松1袋,重量约400g,发现“丹麦面包”3盒,标签标示净含量为0.222kg、0.160kg、0.162kg,“原味切片”面包1袋。检查时均已超过包装标注保质期。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丹麦面包”3盒、“原味切片”面包1袋、“香榕榕”烘焙肉松1袋(已拆封); 2.罚款40000元。
40000.00元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