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祥云车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知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222MA4CGUUU0Q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古商城2栋16-1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新市监处罚〔2024〕71号
当事人销售的“立马”牌TDT2218Z型、TDT97Z型及TDT74Z型电动自行车,是当事人于2023年1月9日分别以980元/台(TDT2218Z型1台,含电池400元)和1680元/台(TDT97Z型4台,TDT74Z型4台,含电池432元/台)的价格从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计购进9台,9台车总进价为14420元。并以1000元/台的价格销售至洋港镇1台(TDT2218Z型),17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至白沙镇代理商柯善武4台(TDT97Z型),170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至白沙镇代理商马善赋4台(TDT74Z型),货值14600元。。现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总计18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处以罚款35020元。合计罚没款35200元的行政处罚。
35020.00元
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