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福临堂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华荣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6MA49K2445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东路汉江水云间4号楼5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樊城市监处罚〔2026〕24号
经查,当事人2024年3月26日当事人从邵帅处购进20盒批号202309020葵花护肝片和20盒批号EA1071安博诺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2024年3月28日当事人收到药品(快递)后通过微信向邵帅转账1480元。邵帅向当事人开具了药品销售清单,但其开具的销售清单的印章与安徽华源医药公司的销售清单上印章不一致:印章形状和上面印刻的内容都不相同。当事人称看邵帅提供的材料齐全就没有检查核对,仅核对了药品是否与销售清单上一致就收货了,未发现销售清单上的印章与安徽华源医药公司的销售清单不一致。
涉案葵花护肝片购进价39元/盒,共计20盒,销售价55元/盒,已全部销售;涉案安博诺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购进价35元/盒,共计20盒,销售价38元/盒,已全部销售。上述药品货值金额共计1860元,违法所得186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860元;
2、对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元;
合计执行686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