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付海明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626MA6DQF707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城南大道多维国际三期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07-25
(2019)黔0626民初1952号
侵权责任纠纷
德江县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
肖**,肖*
德江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31
2019-07-25
(2019)黔0626民初1952号
侵权责任纠纷
德江县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与肖**、肖*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9-12-27
2019-11-20
(2019)黔06民终1821号
侵权责任纠纷
德江县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肖**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江市监处﹝2023﹞76号
经查,该超市于2016年12月21日在我局办理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在德江县城南大道多维国际三期从事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母婴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烟草制品零售,药品零售等,于2023年4月3日变更了营业执照法人,于2023年4月21日从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至今。 在该超市休闲食品区域内检查发现的思朗纤维花生消化饼干一袋,生产日期为20220114,保质期12个月,我局于2023年6月14日通知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负责人到办公室进行了询问调查,超市受委托人(徐贵霞)述说该超市是每天一检查,每周全覆盖检查,超市内不可能出现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怀疑是投诉人恶意投诉,为此,我局调查了该超市6月1日前三天的监控录像,没有发现恶意摆放过期食品行为,通过调查该超市进货系统显示,分别于2022年4月22日购进12袋,2022年10月3日购进6袋。检查发现该时间为入库时间,不是食品生产时间,无法证明查扣的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来源。 现查明:被查获的过期思朗纤维花生消化饼干购进价格是11元,销售价15.90元。被我局查获的商品货值金额:11元。现也无该批次的食品销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权委托书、受委托人(徐贵霞)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了当事人主体身份的事实。 证据二、我局执法人员制作的现场笔录一份,证明现场检查时该超市的经营情况的事实。 证据三、我局执法人员对受委托人询问笔录一份《询问笔录》,证明该批次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来源、数量、价格的事实,以及对举报事项真实性予以认可的事实。 证据四、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拍摄的照片1份,证明该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限期限的食品的事实。 证据五、当事人提供进货票据两张,证明该公司经营的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消化饼干)进货来源及进货价格的事实。 证据六、《财物清单》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扣押当事人的品种、数量、规格、有效使用期限的事实。 证据七、《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实施了强制措施的事实。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名认可,办案人员对其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了审查认定,符合证据要求,予以采信。
罚款0.3万元#
3000.00元
德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2
德卫健公罚﹝2023﹞005号
未按规定频次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进行卫生检测
德江县华联玛客超市有限公司未按规定频次对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进行卫生检测
1000.00元
德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04-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