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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磊胜烧烤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502MABY3BP46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24号锦绣华府C地块餐饮商业门面F03330009号、F033300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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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西市监处罚〔2023〕127号
经查,当事人从2023年2月份开始从事餐饮服务,经营项目为烧烤,经营面积约400m?。当事人于2023年2月20日向我局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型,含网络经营),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2023年2月27日,我局2名工作人员前往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因当事人现场经营条件存在布局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确、未设置保洁柜、凉菜专间不符合相关要求等情况,我局依法作出“经现场核查,该店不符合《湖北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要求,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需整改合格后重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截至2023年3月22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当日,在近1个月时间内当事人一直处于营业状态,既未按要求整改到位,也未重新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综上,我局认定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帐,故货值金额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的5张结帐单据计算,共计566.5元,违法所得566.5元。
综上,结合《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 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处罚,法律规范条款设定了罚款的上、下限的,罚款幅度按照以下规定裁量:(一)减轻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下限值10%以上、下限值(不含下限值)以下范围内确定;”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566.5元; 2.处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10566.5元。
10000.00元
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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