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神木市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乔鑫增注册资本:38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710052665E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柳塔镇生地峁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0-23
2018-06-01
(2018)陕06行初26号
神木市大柳塔镇生地峁村石应塔小组因认为被告神木市人民政府、神木市国土资源局、神木市大柳塔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2
2019-06-20
2019-05-29
(2019)最高法行申257号
土地行政管理(土地)
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生地峁村石应塔小组、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政府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3
2018-12-27
2018-10-24
(2018)陕行终437号
神木市大柳塔镇生地峁村石应塔小组与神木市人民政府、被上诉人神木市国土资源局、被上诉人神木市大柳塔镇人民政府、被上诉人神木市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神木市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定职责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17-11-16
2017-06-13
(2017)陕行终212号
宋**、曲**、李**、宋**、宋**、宋**与神木县人民政府、神木县国土资源局、神木县大柳塔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17-04-28
2017-04-28
(2017)陕0802民催1号
申请人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公示催告一案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4-09-18
2014-09-18
(2014)榆中民二终字第00220号
乌兰色太公司与张全林确认劳动关系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14-09-18
2014-09-18
(2014)榆中民二终字第00220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张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14-02-24
2014-02-24
(2013)神民初字第06192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4-02-13
2014-02-13
(2014)神民初字第05419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神木县乌兰色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与柴**、申**、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神木)煤监管罚〔2025〕047036号
1.52204回风探水巷受相邻52202综采工作面采动影响煤壁片帮严重,巷道顶板下沉约20cm,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隐患;2.充填五区条带开采工作面梭车非驾驶侧,工人利用扎带捆扎两个急停保护按钮。
1.处煤矿肆万元整的罚款(¥40,000.00);2.给予警告,对煤矿处贰万伍仟元整的罚款(¥2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
65000.00元
神木市能源局
2026-01-19
2
陕煤安监一罚﹝2025﹞13003号
1.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2025年5月16日至6月29日期间,52200综采工作面和CT52101充填工作面系统同时生产,52200综采工作面乏风进入CT52101充填工作面系统,形成52200综采工作面与CT52101充填工作面系统之间串联通风;2.矿井主运大巷和回风大巷的4#联络巷设置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其联锁装置失效,现场风流未短路;3.矿井采用采空区注氮气防灭火,2025年7月1日现场检查时实测52200综采工作面氧化带氧气浓度15.7%,高于煤自燃临界氧气浓度7%;4.矿井2025年6月52200综采工作面防灭火监测束管未按照《防灭火专项设计》规定每60m进行循环截断,无法取得采空区真实监测数据;5.矿井未按照《防灭火专项设计》规定定期对52200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处气体进行取样,通过实验室色谱仪进行分析;6.矿井52204回风探水巷已掘进445m,该巷道与52204主回撤通道的分支处,未设置人员位置监测分站;7.矿井52204回风探水巷皮带搭接至52204主回撤通道皮带,52204主回撤通道皮带搭接至52204胶运顺槽皮带,皮带搭接均存在2m高的凸弧段,启动和急停时,存在运输物料洒出的风险,皮带行人侧未采取防止输送物料洒出伤人的保护装置;8.矿井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矿井52204回风探水巷帮中部存在10cm的软泥岩夹矸,巷道右帮240-250m有7根锚杆托板松动,支护失效;9.矿井52204回风探水巷310m处底板施工了一个1*1m的排水泵坑,安设了排水泵进行排水,泵坑旁未安设防护栏等防护设施;10.矿井52204回风探水巷掘进工作面在用履带式探放水液压钻机高压供水管(1.9MPa)存在4*3cm长度橡胶外层脱落,内层钢丝严重锈蚀且断丝的现象;11.矿井6根电缆分3处穿过永久避难硐室墙体,穿过墙壁处未用套管保护,未封堵管口;12.矿井现采的5-2煤层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充填五区52213胶运顺槽和52213回风顺槽均未安设隔爆设施;13.矿井通过YJ034号密闭墙的疏放水管对52211工作面采空区积水进行疏放,现场检查时,疏放水管有水涌出,未安装水压表,无法对老空积水情况进行动态监测;14.充填五区支巷贯通后,存在2条巷道回风,未采取风量调节措施;15.现场检查时抽查兼职救护队闻警出动情况,有4名兼职救护队人员佩戴的氧气呼吸器压力均小于18Mpa;16.52202回风顺槽约800m处70平方橡套电缆有一处进行硫化热补后未进行浸水耐压试验;17.52200综采工作面80#、116#液压支架未接顶;18.矿井未对地面35kV变电所和5-2煤盘区变电所使用的25处绝缘胶垫进行工频耐压试验;19.52200综采工作面物探异常区顶板验证钻孔探放水设计中缺少钻孔预计水压、耐压试验部分内容;20.现场测试52200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内喷雾不雾化,压力不足2Mpa;21.矿井副斜井坡度为5.5°,长度955m,现场行驶时测试5#无轨胶轮车失速保护装置不动作;22.2025年7月2日现场检查,52200综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处巷道一氧化碳浓度超限,实测最高达31ppm。
1.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煤矿处六十六万元罚款(¥660,000.00);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3.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4.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5.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6.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7.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9.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0.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2.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4.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5.;16.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17.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8.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19.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0.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21.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2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合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2日,组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煤矿罚款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760,000.00)。
144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5-07-25
3
陕(神木)煤安罚〔2025〕002010号
2024年9月9日、28日、30日和10月4日、6日煤矿在12104综采工作面进行电气焊作业,2024年9月8日在东大巷煤柱回收主运巷掘进工作面进行气焊作业
给予警告,并对煤矿处叁万元整的罚款(¥30,000.00)
30000.00元
神木市能源局
2025-04-30
4
陕煤安监一罚﹝2025﹞20001号
1.矿井制定的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人员的制度中未明确启动标准;2.矿井开采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CT5210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中未明确自然发火监测地点和监测方法;3.矿井充填二区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疏放水钻孔验收单存在不实情况。矿井疏放水钻孔验收单显示,曹锐2024年8月14验收了巷道410m处3个钻孔,人员定位系统查询显示,曹锐当天未入井;4.矿井未严格执行本矿《辅助运顺大巷人车运行管理制度》中“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检查期间,出现2次人车共行现象;5.矿井52201采空区积水通过密闭墙疏放水管进行疏放,压力表安装在闸阀放水侧管路上,无法监测和记录老空水压动态变化6.矿井5-2煤胶运大巷和回风大巷1#风门中间的行人风门未进行连锁(现场未造成风流短路);7.矿井制定的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方案中,未按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中3-1煤采空区遗煤自燃,形成火区,矿井安全生产存在重大影响”的结论制定相应的治理工程;8.矿井未按照《乌兰色太条带膏体充填开采设计》对CT52101采煤工作面条带充填挡墙的两帮和底板进行切槽;9.矿井未定期对密闭封闭区进行漏风分析,没有掌握密闭区的自然发火趋势。2025年1月7日实测5-2上南翼辅运巷10#密闭内氧气浓度值为2024年12月5日测量值的1.7倍。
1.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2.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3.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4.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5.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6.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7.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8.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9.对煤矿处二万元罚款(¥2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20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2025-01-16
5
陕(神木)煤安罚〔2024〕002020号
1. 外来人员在煤棚内未佩戴安全帽分捡矸石作业。2. 52202胶运绕道巷道转弯处没有设置防撞装置车保关的隔离开关。
1.对煤矿处叁万元整(¥30000.00)的罚款。 2.给予警告,对煤矿处叁万元整(¥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90000.00元
神木市能源局
2024-08-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