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泰县大洋荣昌食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鄢火清注册资本:0.7万元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25MA2Y6KG94T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永泰县大洋镇大洋街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市监大洋罚字〔2023〕10号
2023年7月3日,我局收到12345平台诉求件(诉求编号:FZ23070202023),诉求人反映称在永泰县大洋荣昌食杂店购买到过期上好佳虾片。2023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永泰县大洋荣昌食杂店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1包上好佳?鲜虾条和4包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其中上好佳?鲜虾条,数量:1包,生产日期:20220810,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32克,生产商: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商品条码:6926265307002,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数量:4包,生产日期:20220830,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05克,生产者: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商品条码:6920912342002。截止检查当日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限。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上述涉案食品予以扣押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023年8月9日,其经营者鄢火清到我局接受询问调查,制作询问调查笔录1份。 经查,2022年9月22日当事人从永泰县樟城兰馨园便利店购进10包上好佳?鲜虾条和8包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其中上好佳?鲜虾条生产日期:20220810,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32克,单价:3元/包,进货金额:30元;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生产日期:20220830,保质期:9个月,净含量:105克,单价:4.3元/包,进货金额:34.4元。当事人采购时查验并留存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供货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未使用电脑收银管理结算系统,未实行条形码扫描结算,无法查询具体销售记录。当事人陈述2022年9月22日将上述食品摆放至货架销售,截至产品过期前共售出9包上好佳?鲜虾条,售价为3.5元/包,4包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售价为5元/包。至被我局查获时,未售出库存1包上好佳?鲜虾条和4包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被我局扣押,当事人在产品过期后未售出产品,因此本案货值金额为1包*3.5元/包+4包*5元/包=23.5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上好佳?鲜虾条和包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此次为首次违法,货值小(23.5元),经营场所面积较小(39.11平方米),未造成危害后果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属于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2年版)中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中序号(15)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适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予以减轻处罚,建议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涉案在扣1包上好佳?鲜虾条和4包盼盼?烧烤牛排味块(膨化食品); 2、罚款5000元整。
罚款(5000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5000.00元
福建省永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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