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士元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6MA71WWRY2P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东新路9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13
(2021)甘1226民初155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礼县人民法院
2
2021-12-08
(2021)甘1226民初155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礼县人民法院
3
2021-12-08
(2021)甘1226民初155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
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礼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22
2021-12-09
(2021)甘1226民初1556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王**、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礼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3号
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配备灭火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3年6月12日15时,我大队对位于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东新路91号的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未配备灭火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204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礼消限字〔2023〕第0021号)、现场照片贰张、陈丽询问笔录壹份、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礼县金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礼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