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棕溪镇桥头便利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8MA70NQB30M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棕溪镇街道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旬烟处﹝2025﹞第048号
2025年7月14日11时12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棕溪镇街道构蜀路交叉路口棕溪镇桥头便利店向当事人王玺出示证件、说明来意,经当事人同意后,依法进行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内依法查获当事人陈列于店内货架上和货柜中的非本店32位激光喷码的卷烟:黄鹤楼(硬蓝)7条、利群(新版)5条、好猫(金猴王)4条、红塔山(硬经典100)3条、云烟(硬苁蓉)3条、南京(十二钗薄荷)5条、中华(软)2条、芙蓉王(硬)3条、兰州(黑中支)3条、黄鹤楼(天下名楼)3条、贵烟(萃)2条、天子(千里江山细支)1条、娇子(宽窄醇香中支)2条、黄鹤楼(软蓝)2条、娇子(格调细支)2条、苏烟(五星红杉树)2条、好猫(猴王磨砂)1条、云烟(紫)1条、兰州(硬珍品)1条、好猫(招财猫1600)1条、天子(金)1条、兰州(硬如意)1条、延安(细支圣地河谷)1条、好猫(长安印象)1条、长白山(蓝尚)1条,黄山(小红方印)1条、娇子(宽窄五粮浓香中支)1条、延安(红韵)1条、玉溪(软)1条;共计贰拾玖个品种陆拾贰条卷烟。上述卷烟品种、数量经当事人当场确认无误,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购进证明。当事人王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经我局负责人批准,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具体品种数量见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旬烟存通字〔2025〕第048号]),并告知当事人七日内到旬阳市烟草专卖局接受处理。执法现场无财物遗失、物品损坏。
处以王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万叁仟零壹拾元整(¥13010.00)10%的罚款计壹仟叁佰零壹元整(¥1301.00)的行政处罚。
1301.00元
旬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5-07-17
2
6109280202520009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1030000.00元
旬阳市烟草专卖局
2025-04-21
3
旬市监处罚〔2024〕103号
经查,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化妆品经营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当事人对本局执法人员的上述现场检查事实予以确认。本局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上述飘柔洗发水和六神花露水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依法认定为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该化妆品与其他未过期的化妆品混放在同一货架上,未下架单独存放于有标识的不合格区域或场所,存放位置未标明“不合格产品”等字样标识,当事人对上述事实表示认可。当事人对于按照化妆品相关法规规定,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不能继续经营表示认可。当事人因对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解不多,疏忽大意,未对其经营的化妆品进行定期检查,未及时发现过期化妆品并及时进行处理导致其经营的上述批次已经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继续摆放在经营场所货架上待售。当事人陈述上述化妆品过期后未售出,售出的均在使用期限内销售的,但其没有相关凭证予以证明。再查,当事人所经营的“飘柔洗发水1瓶”是从在乡镇批发百货的货柜车上购进的,共购进了10瓶,购进价是8元/瓶,销售价是10元/瓶。“六神花露水13瓶”也是从在乡镇批发百货的货柜车上购进的,共购进了20瓶,购进价是8.5元/瓶,销售价是10元/瓶。购进上述化妆品时,查验留存了供货方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备案凭证)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由于时间比较长,现在都找不到了。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原来有,现在也找不到了。故,本局认定当事人在购进上述过期化妆品时,未查验留存供货方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购进票据,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虽本局现场检查时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化妆品经营者购进化妆品时,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但当事人购进上述过期化妆品时,当时施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019版)等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化妆品经营者购进化妆品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法不溯及既往”、“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所以,对当事人上述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不予追究。又查,本局现场检查和案件调查时,当事人均不能提供其经营的上述过期化妆品的购进和销售记录等凭证,且在案件调查中当事人承认前述相关凭证找不到或没有,导致本局对当事人经营的上述过期化妆品的违法所得和货值无法查实,只能按其陈述及待售的过期化妆品数量予以认定。故,当事人涉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为230元。
1、没收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飘柔洗发水1瓶和六神花露水13瓶;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